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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*继承**:就是子类继承父类的**属性**和**行为**。子类可以直接访问父类中的**非私有**的属性和行为。
**好处**
1. 提高**代码的复用性**。
2. 类与类之间产生了关系,是**多态的前提**。
**继承的格式**
通过 extends 关键字,可以声明一个子类继承另外一个父类,定义格式如下:
class 父类 {
...
}
class 子类 extends 父类 {
...
}
继承对成员变量的影响
**成员变量不重名**
如果子类父类中出现**不重名**的成员变量,这时的访问是**没有影响的**。
**成员变量重名**
如果子类父类中出现**重名**的成员变量,这时的访问是**有影响的**。代码如下:
子父类中出现了同名的成员变量时,在子类中需要访问父类中非私有成员变量时,需要使用 super 关键字,修饰父类成员变量,类似于之前学过的 this 。 使用格式:
super.父类成员变量名
小贴士:Fu 类中的成员变量是非私有的,子类中可以直接访问。若Fu 类中的成员变量私有了,子类是不能 直接访问的。通常编码时,我们遵循封装的原则,使用private修饰成员变量,那么如何访问父类的私有成员变量呢?对!可以在父类中提供公共的getXxx方法和setXxx方法。
**继承对成员方法的影响**
**成员方法不重名**
如果子类父类中出现**不重名**的成员方法,这时的调用是**没有影响的**。对象调用方法时,会先在子类中查找有没有对应的方法,若子类中存在就会执行子类中的方法,若子类中不存在就会执行父类中相应的方法。
**成员方法重名——重写****(Override)**
如果子类父类中出现**重名**的成员方法,这时的访问是一种特殊情况,叫做**方法重写** (Override)。
**方法重写** :子类中出现与父类一模一样的方法时(返回值类型,方法名和参数列表都相同),会出现覆盖效果,也称为重写或者复写。**声明不变,重新实现**。
**重写的应用**
子类可以根据需要,定义特定于自己的行为。既沿袭了父类的功能名称,又根据子类的需要重新实现父类方法,从而进行扩展增强。比如新的手机增加来电显示头像的功能,代码如下:
class Phone {
public void sendMessage(){
System.out.println("发短信");
}
public void call(){
System.out.println("打电话");
}
public void showNum(){
System.out.println("来电显示号码");
}
}
//智能手机类
class NewPhone extends Phone {
//重写父类的来电显示号码功能,并增加自己的显示姓名和图片功能
public void showNum(){
//调用父类已经存在的功能使用super
super.showNum();
//增加自己特有显示姓名和图片功能
System.out.println("显示来电姓名");
System.out.println("显示头像");
}
}
public class ExtendsDemo06 {
public static void main(String[] args) {
// 创建子类对象
NewPhone np = new NewPhone();
// 调用父类继承而来的方法
np.call();
// 调用子类重写的方法
np.showNum();
}
}
小贴士:这里重写时,用到super.父类成员方法,表示调用父类的成员方法。
**注意事项**
1. 子类方法覆盖父类方法,必须要保证权限大于等于父类权限。
**继承对构造方法的影响**
构造方法的定义格式和作用。
1. 构造方法的名字是与类名一致的。所以子类是无法继承父类构造方法的。
2. 构造方法的作用是初始化成员变量的。所以子类的初始化过程中,必须先执行父类的初始化动作。子类的构造方法中默认有一个 super() ,表示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,父类成员变量初始化后,才可以给子类使用。代码如下:
class Fu {
private int n;
Fu(){
System.out.println("Fu()");
}
}
class Zi extends Fu {
Zi(){
// super(),调用父类构造方法
super();
System.out.println("Zi()");
}
}
public class ExtendsDemo07{
public static void main (String args[]){
Zi zi = new Zi();
}
}
输出结果:
Fu()
Zi()
**super****和****this**
**父类空间优先于子类对象产生**
在每次创建子类对象时,先初始化父类空间,再创建其子类对象本身。目的在于子类对象中包含了其对应的父类空间,便可以包含其父类的成员,如果父类成员非private修饰,则子类可以随意使用父类成员。代码体现在子类的构造方法调用时,一定先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。
**super****和****this****的含义**
**super** :代表父类的**存储空间标识**(可以理解为父亲的引用)。
**this** :代表**当前对象的引用**(谁调用就代表谁)。
**super****和****this****的用法**
1. 访问成员
this.成员变量 ‐‐ 本类的
super.成员变量 ‐‐ 父类的
this.成员方法名() ‐‐ 本类的
super.成员方法名() ‐‐ 父类的
2. 访问构造方法
this(...) ‐‐ 本类的构造方法
super(...) ‐‐ 父类的构造方法
子类的每个构造方法中均有默认的super(),调用父类的空参构造。手动调用父类构造会覆盖默认的super()。
super() 和 this() 都必须是在构造方法的第一行,所以不能同时出现。
**继承的特点**
1. Java只支持单继承,不支持多继承。
//一个类只能有一个父类,不可以有多个父类。
class C extends A{} //ok
class C extends A,B... //error
2. Java支持多层继承(继承体系)。
class A{}
class B extends A{}
class C extends B{}
顶层父类是Object类。所有的类默认继承Object,作为父类。
3. 子类和父类是一种相对的概念。